「能指與所指」,這個詞義應該探討一下。這兩個詞英文為signifier和signified,或譯為「意符」與「意指」,是二十世紀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提出的概念。百度百科:

  索緒爾認為,任何語言符號是由“能指”和“所指”構成的,“能指”指語言的聲音形象,“所指”指語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。比如英語的“tree”這個單詞,它的發音就是它的“能指”,而“樹”的概念就是“所指”。“能指”和“所指”是不可分割的,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面;但是,索緒爾認為,某個特定的能指和某個特定的所指的聯系不是必然的,而是約定俗成的。比如在“樹”這個詞中,樹的概念和“樹”的特定發音不是必然結合在一起的,“樹”在英文中的讀音和在法文、拉丁文中的讀音明顯不同,但卻都能表達了“樹”的意思。這就是符號的任意性原理。符號的任意性原則是索緒爾語言學的一條重要原則,它支配著索緒爾的整個語言的語言學系統,是頭等重要的。

  然而我卻覺得,直接從漢字「能指」與「所指」去理解,聽幾個例句(如戴錦華老師的講課),也就能理解了。當初翻譯這兩個詞的前輩真是高人。當然,我這樣的理解,肯定與索氏的原意有所出入,但即使我學到的並不完全也不正宗,我的思想受其啟發而又活絡了一些,則是無疑的。

  日前聊天談到《詩經》的歷代解讀,再連繫上我寫流行詞話的嘗試,我發覺了一點:問題往往出在這兩者的混淆與偷換。

  「語言是一個無盡的能指鍊」,一首詩是一串能指,而其所指也是另一串能指。〈關雎〉是一幅那樣的圖景,一些儒者引申成后妃之德,那是把它限定在了一個所指──或許是其偏見使然,或許是搞錯了,或許是有意為之。換言之,把它講偏、講窄了。但是,如果說,從〈關雎〉能聯想到后妃之德,也不能說是全然的荒謬,因為那個語境脈絡是有共通的。而另一些論者駁斥之,說這只是男歡女愛,那也是把能指看成了狹隘的所指,其缺失還在同一個層次上。

  比較有見識的古人與近現代以象徵之眼光讀《詩經》的學者,則能把眼界放寬,焦點放捨,回到一種「它能是什麼,你就可以當它是什麼」的態度上。這並不是放棄詮釋的狡黠或虛無主義,而是一種觀象而不再只是摸象的智慧。

  現代詩就是這個理路,我也從此而懂得青峰、張懸等人寫歌「提供一個想像空間」的意圖,那或許可說是一個從其「所指」創造最大自由度「能指空間」的徑路。或者,創作者自己也說不清他「所指」的是什麼,而是因緣際會、多方啟發;這樣由靈感而發軔的東西,在創作過程時,本就不適合把它寫窄、寫死到「最小範圍所指」,而當擴展到「最大限度能指」。

  我先前聆聽時,感覺或許還模糊;試圖解析時,就會被我個人一貫的主觀思維牽引。即使我已學到不去強說「所指」,我認知而歸納出的「能指」,也必有偏差於作者原意或者作品的能指限度。

  如此說來,一個優秀的評論者、解讀者,就應該是可以把「作品的能指限度」辨識、勾勒得最完全(當然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)的人。

  而我從「漢字基因理論」啟發來的讀古文、讀經典之法,竟與此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如我說「明明德」,我不具體限定說這是什麼意思、三個字分別是什麼詞性詞義,而是回歸到符號與圖畫,「它能是什麼,你就當它是什麼」,然後結合上下文看,把不合理的去掉,這樣的總集合,就是「明明德」的意思。

  這或許是更好的「以意逆志」之法。當初作者為什麼要用「明明德」三字?不是因為反覆斟酌後,這三字最能表達其所指嗎?

  有這一條心法,再掌握文字訓詁之學,古書古文就不難活學活用了;寫作、評論詩歌,也就有明確指標了。

  再回到把〈關雎〉解成后妃之德的老問題上,過去論者把這種解讀批判為僵化、禁錮思想,是可以的,也是相當正確的;但有沒有一種可能,當初這樣聯想的人,只是想「借題發揮」,而不是想就把它說死,也並無逾越能指限度?我想應該是這樣的,只是弟子不察,或者老師自己也有暗鬼,想偷換概念,想引導人一昧往那邊走。

  如此,則我們今天再檢驗這些老論爭時,也應該對僵化論者的批判保留一點懷疑和警惕:他們也可能一意將前輩都說成「妄從能指尋所指,強以我意定其旨」,而其實犯了同他們批判對象一樣的毛病。

  我的文章會把青峰、張懸的歌曲看窄,他人也會從我的文章把我的人看窄。對「誤讀」一事有所自覺以後,又看東西又寫東西的人,便應多用心於「能指限度」的認知與劃定。基於不同的目的,一些東西要寫到「最小範圍」,一些東西要做到「最大限度」。總的原則,應為「中庸」或「適當」。

  後現代主義及誤讀理論,在我們周圍衍生出了一些無所謂的主觀主義,或曰江宜樺教授論述過的「價值相對主義」,其中我常感覺到的一種是反智有理、甚且根本不需要理的虛無主義,這種想法讓人樂得不去思考,不去深化。我一直很詬病這種觀念,想反駁它;以前,我是用「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」來檢驗,並且以我得過的好處作為見證,現在我可能找到了一種更有力的理論基礎,可以支持這樣的認識。

  「瞎子摸象」新篇:

  瞎子摸象,各言其況;明眼人嘲之,瞎子一時沮喪,忽聞旁邊論者說:「你看到的也只是大象的皮相,算得什麼真相,你敢說你看到的就是全部嗎?」瞎子們大喜,附而和之。論者繼續講述感官與主觀的侷限,明眼人若有所悟,謝曰:「你說得很好,我會回去努力把『觀象』之法改善得更全面些。」瞎子則更樂,說:「所以每個人都是瞎子,誰也別想定義大象,誰也別想看不起誰!」爾後便常把援引此論說:「你們這些妄人──我比你強多啦!咱至少有自知之明,不會妄想去把什麼搞清楚,這樣多自由、多自在!」

  一日,明眼人又找到瞎子之一說:「我已學會『心眼觀象』之法,願意與你分享,有興趣嗎?」對曰:「我為什麼要對大象有興趣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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