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奶奶長輩的故事。

  浙江金華鄭家一個女兒出嫁了,嫁給附近一座山上門當戶對的人家,那一家
也有錢,但沒鄭家有錢。丈夫對她還好,婆婆則看不順眼媳婦,使喚來叫喚去,
動輒找碴辱罵,男人也不敢說什麼。媳婦不堪折磨,派人帶信向娘家哭訴。

  鄭氏的兄弟知情,義憤填膺,騎馬上山來理論:我家姊妹嫁妝、禮節、教養
一樣沒少,你們究竟有什麼不滿意?婆婆不理:反正她現在是我們家的人了,吃
我們用我們的,就要聽我們的。

  鄭家兄弟再三理論,仍然講不通,最後怒道:好!那我們就不用你們家的東
西,吃什麼用什麼都我們自己送,僕人也用她自己陪嫁過來的丫鬟,不花你們一
分錢!

  婆婆說:房子還住我們的。

  鄭家兄弟:我們自己在外面給她蓋個小屋!

  婆婆又說:水還喝我們的。

  鄭家兄弟怒極,反而無言──這種話都說得出,也就再無話可說了。然後他
們就派人給可憐的鄭氏在夫家附近蓋了屋,還打了一口井。禮教所拘,也不能讓
她離婚。作為回報,那個婆婆就讓家人把山上到山下的石板路修成九彎十八拐,
增加鄭家以後騎馬找人、送東西的阻礙。

  奶奶說,古時候,這種事情到處都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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