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臧穀亡羊」是《莊子》裡面一則似淺實深的寓言,很多人都沒有讀懂它真正的意義。

  故事是這樣的:臧是家奴,穀是僮僕(這是我手上注本對這兩字的解釋,也就是說,臧與穀不是專名),兩人出去放羊,都把羊放丟了。回到主人家,主人問臧為什麼把羊丟了,臧說因為他跑去看書;問穀為什麼,穀說因為他跑去賭博。然後莊子說:兩人雖然原因不同,但在把羊丟了的這點上是一樣的。

  那麼,作者要用這寓言表達的是什麼?

  「這是結果論。」你腦子可能第一時間就會蹦出這個西洋哲學名詞,但是這個答案太武斷也太廉價了,請再想想。

  「該幹嘛的時候就幹嘛,你去做別的事情,不管好事壞事都一樣。」這也不是好答案。話是這麼說,但莊子真正要講的不是這個。

  「老闆不會管你有什麼理由,老闆只在意你事情沒做好。」有一點接近,但莊子可不是在講職業倫理。

  「那後來主人怎麼處置他們?主人對臧說了什麼?對穀又說了什麼?」如果你會想先問這些,表示你是一個比較有好奇心或者頭腦比較靈光的人;我可以回答你:莊子沒寫。

  「那原文怎麼寫的?上下文的脈絡是怎樣?」如果你這麼問,表示你知道做學問的方法;我可以告訴你:全文在《莊子.駢拇》篇,但我希望你先自己想一想──其實,在寫這篇文章前,我也沒有看過原文。

  如果你還想不出來,我們也不妨換個方式問:你讀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有什麼感覺?

  我小時候是在蔡志忠《莊子說》漫畫看到這篇的。當時我看到臧是因為讀書,我想:這是好事;穀因為賭博,我想:這是壞事。主人會不會罵穀罵得比較兇,罰得比較重?然而莊子卻說:「二人者,事業不同,其於亡羊均也。」就沒了。

  我有一點錯愕。到最近我才發現:莊子的真意,正在這錯愕中。

  讀書是好事,賭博是壞事,這是我們一般人共有的成見,因此,讀書亡羊比起賭博亡羊,好像比較值得同情,比較可以原諒一點,是嗎?

  莊子說:世界會變成這樣,就是因為我們有這種想法。

  上面的故事裡,也沒提到這兩人說的是實話還是謊話;如果穀說的賭博是實話,臧卻在說謊,其實臧也是去賭,那是不是臧更可惡?又,如果主人原諒了臧,或者處罰較輕,或者竟然感動而就讓他去讀書了,那是不是別人也會有樣學樣,或者都去看書,或者什麼事沒做好都用「看書」當藉口?

  現在不也有些慈善團體,不管做錯什麼事好像都很容易被原諒嗎?因為他們是做善事的人。歷代民間到《老殘遊記》也都說:清官比貪官更可怕,貪官至少心裡有鬼不敢太過份,清官自以為清正,就理直氣壯叫大家全部聽他的或跟他一樣犧牲小我。

  這些情形的根源,就是因為我們會對「善」比較有好感。但如果我們能夠超越這種價值觀,我們就不會再被偽善給牽著鼻子走,也能對那種必要把自己的善強加他人的人,保有足夠的警覺。

  以上是我的想法。那麼,莊子本人的想法是什麼?看原文。看了原文才知道,莊子思想的層次、境界、格局,遠比我能揣測的更高、更遠、更完全。

  怎麼說呢?莊子說:

  「夫小惑易方,大惑易性。何以知其然邪?自虞氏招仁義以撓天下也,天下莫不奔命於仁義,是非以仁義易其性與?故嘗試論之,自三代以下者,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。小人則以身殉利,士則以身殉名,大夫則以身殉家,聖人則以身殉天下。故此數子者,事業不同,名聲異號,其於傷性以身為殉,一也。臧與穀,二人相與牧羊而俱亡其羊。問臧奚事,則挾筴讀書;問穀奚事,則博塞以遊。二人者,事業不同,其於亡羊均也。伯夷死名於首陽之下,盜跖死利於東陵之上。二人者,所死不同,其於殘生傷性均也。奚必伯夷之是而盜跖之非乎?天下盡殉也。彼其所殉仁義也,則俗謂之君子;其所殉貨財也,則俗謂之小人。其殉一也,則有君子焉,有小人焉。若其殘生損性,則盜跖亦伯夷已,又惡取君子小人於其間哉!」

  又說:

  「且夫屬其性乎仁義者,雖通如曾、史,非吾所謂臧也;屬其性於五味,雖通如俞兒,非吾所謂臧也;屬其性乎五聲,雖通如師曠,非吾所謂聰也;屬其性乎五色,雖通如離朱,非吾所謂明也。吾所謂臧者,非仁義之謂也,臧於其德而已矣;吾所謂臧者,非所謂仁義之謂也,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;吾所謂聰者,非謂其聞彼也,自聞而已矣;吾所謂明者,非謂其見彼也,自見而已矣。夫不自見而見彼,不自得而得彼者,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,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。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,雖盜跖與伯夷,是同為淫僻也。」

  在莊子眼中,扭曲本性去追求仁義,並不比扭曲本性去追求財貨了不起;真正的仁義之人,是忠於自己的價值觀,「任其性命之情而已」;真正的聰明人,是能自聞自見的人。迎合他人的價值標準(適人之適)而不忠於真我者,不論是盜跖還是伯夷,都一樣是「淫僻」。

  臧穀亡羊的真諦,就在「以物易性」這幾句裡面;臧與穀,也只是莊子打的一個比方,可能還不太準確,也因此讓後人(不讀原文的後人)有了不少五花八門的解釋。但你如果硬要挑毛病,那便違背作者原本的目的了。依我的經驗,若單單把它抽出來作為一個獨立的故事,它的神髓就在我讀到「其於亡羊均也」那一刻的錯愕。

  所以,在〈將來的國語課本〉裡面,我把結尾寫成「這兩人得到了相同的處罰」,並且就這樣結束,故意留下錯愕的種子。在我的狂想中,如果我們國民小時候都能經驗道家思想的犀利,知道老子莊子的思路(當然未必要接受),就能一定程度地在感性上具有辨偽、去偽的能力(理性的部分還須邏輯),也就有了獨立思考的基礎,不容易再被別人哄騙,包括教養他們的父母、師長,以及政府。有這樣的國民,政治才可能少一點虛偽,多一點本份。當然你會說:就算你能這樣編,有什麼老師能教好這些,又有多少老師會想教好這些?所以我說,這只是我的幻想而已。然而,兩千多年來啟發了無數心靈的莊子,也是個幻想家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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