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昨晚吃完飯後就到普204去聽周鳳五老師的楚辭,好快樂,好滿足。老師還沒上正文,先講歷代註楚辭的書籍,講字義,如《九章》首篇「所作忠而言之者,指蒼天以為正」的「作」應是「非」之訛,為什麼該是「所非忠而言之者」呢?《左傳》裡重耳講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」;《論語》子曰:「予所否者,天厭之」。這是一種誓詞的語法。從這裡就可以講到《楚辭》的本質是什麼。

  何以見得?從「辭」這個字見得。辭的篆字,左半部是上下兩隻手在整理一個線軸,右半「辛」就是「罪」的意思--古時「罪」寫作上自下辛,自己要戴上枷索(辛就是木枷),秦始皇看這字與「皇」有點像,就把它改寫作「犯了錯被羅網罩住」的「罪」(從此也可看出秦人和周人思想文化的差異)。--所以,把有關罪的絲緒整理清楚,「辭」的本義就是司法、訴訟的文書,此義一直用到現在。《楚辭》,就是向上天鳴冤、自訴的詩篇。

  就這兩小段,講了十分鐘左右,我眼前一片光明、豁然開朗,原來要這樣看!法喜充滿,這就是漢字的奧妙,講清楚,你就完全明白了,其實一點都不難,但是就是要講清楚!
  以後有空還要去聽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outi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