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音樂之本,同人之心

   長亭外 古道邊 芳草碧連天
   晚風拂柳笛聲殘 夕陽山外山
   天之涯 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
   一瓢濁酒盡餘歡 今宵別夢寒
                 ──李叔同,〈送別〉,1914

  是為什麼,這首〈送別〉百年來歷久不衰,現在我們都還會唱呢?

  因為小學音樂課本裡面有它嗎?因為它好聽、好唱、詞意美嗎?

  不,不會只是這樣。我年歲愈大,聽歌愈多,越覺得它韻味無窮,意義也無窮。

  〈送別〉寫的就是中國,中國人的山川、文化、情感。

  離別是人生永遠的詩題。為什麼我們會為離別感傷?因為要與自己熟悉、在乎的人、事、物分開,甚至,與自己的一部份分開。所以我們會不捨,會懷念,懷念以前共同擁有的東西。而這共同的記憶,就能安慰我們,讓我們覺得,即使分開,我們還是一夥。

  於是,離別的詩歌連繫了離人的情感,兩千多年的詩歌凝聚了這廣土眾民的情感。我們聽〈送別〉,完全就是古典的意象,作者也是從古典出來的;長亭、古道、芳草,一切都那麼的熟悉,即使你根本沒有看過什麼長亭古道,它也就這麼自然地進來了,就像最平常的幾個符號,你要拉開了一段距離再回來看它,才會驚覺那是如此的親切、如此的美。〈送別〉蘊含的,是文化原鄉的感覺。

  而它卻是從美國歌曲改編來的。

  弘一大師李叔同,早年是中國第一批倡導、推動近代音樂教育的藝術家之一,民國初年,他在浙江第一師範學校任教期間,選了許多西洋的樂曲,填上典雅的中文詞以供教學。換言之,他用翻唱的方式引進西洋曲風,普及到各級學校(尤其小學)乃至全國。〈送別〉就是其中最成功的一首。

  〈送別〉原曲名為〈夢見家和母親〉,作者John. P. Ordway (1824-1880) ,而李叔同在改編時,刪去了原曲中每四小節出現一次的切分倚音,使之變得適合漢語、好記好唱。也就是說,他引進西洋曲風不是照搬,而是有所修改,來為現代華語歌曲的創作開闢路徑的。

  所以,〈送別〉背後,實有融會中西、繼往開來的深刻意義。不論是有意為之還是自然而然,它承載了我們過往共同的文化,也在普及大江南北之後,融入了我們現在的共同文化,成了我們連繫彼此記憶、情感,以及西洋音樂的媒介。

  李叔同其他的詞作,也一樣是以古詞的作法填寫,相當典雅優美,不過就沒有一首能像〈送別〉流行至今的。我有買北京愛樂女聲合唱團演唱的《弘一大師歌曲全集》,音樂和歌聲都好,但是歌詞有些實在太文言,如「哀遊子煢煢其無依兮,在天之涯/惟長夜漫漫而獨寐兮,時恍惚以魂馳」,美歸美,但配以西洋樂曲、用現代國語唱起來,感覺就是不對勁。(這方面的問題,以後我們會詳論。)

  然而,到了二三十年代,隨著白話文運動的興起,詩體的解放,黃自、黎錦暉、陳歌辛、劉雪庵、聶耳、賀綠汀、冼星海、李厚襄一眾學院音樂家的出世和電影、唱片工業的興盛,中國流行歌曲便迎來了第一個黃金年代,也在俗、雅和各種曲風之間,成功地找出了華語歌曲的創作模式。爾後一個世代的詞曲名家,都是學的他們;到資訊、樂種愈趨多元,古典文化愈趨式微的八十年代以降,他們的影響才漸漸隱沒。

  我們創作華語詞曲,應好好研究那個年代的作者。雖然現在社會更進步、學術更多元了,他們擁有我們現在很少人具備的國文素養、音樂功底,以及最要緊的企圖心:為過去、現在與未來的中華文化,發展音樂;為身邊以及全世界同胞的同聲共氣,作出理論與實踐。

  何謂音樂之本?這個問題,現在的音樂人有沒有想過?以前的音樂家是怎麼想的?我不清楚。然而,在聽過了古今中外的音樂、看過了各種的詩詞和樂論,經過了二十幾年社會文化的變遷,也寫過了十幾首歌詞的現在,我可以提出我的答案:「音樂之本,同人之心」;好音樂的關鍵,則是「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」。

     *    *    *

  顧隨:「一個詩人有時候之特別可愛,並非他作品特別好特別高,便因他是我們一夥人。」

  物理有共振,人心有共鳴;頻率相同,情懷相通,關係和群體就建立起來了,我們這一夥人的文明就是這樣地發展著。而音樂,可以連繫物理與人心、過去與現在、世界與我們、凡俗與至美至善,其奧妙至今發掘不完。許多音樂家把音樂視為神聖的事物,是相當有道理的;流行音樂人可能沒有那麼多偉大崇高的想法,但其一點一滴心力凝聚而成的作品,也未必沒有通神達聖之處。

  「神」的字身「申」是一道貫串著事物的長線,象徵著主宰、延續;「聖」則是善聽善言(耳口),博通事理(壬──一直線貫通上下與中間)者。神聖的性質並不只是高高在上,它也充盈在平凡人生裡的方方面面;音樂就能通神達聖。我們會因為音樂而感動、互動,這就是它神聖的地方。「音樂之本,同人之心;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」,就是這個意思。

  日本有一種從動畫、漫畫衍生出來的文化,叫「同人誌」:業餘漫畫家或愛好某些作品的讀者,或是自己原創,或是沿襲某既有作品的人物、劇情、架構來戲仿,結集成誌,乃至裝扮成書中人物,聚會交流。流風所及,我們都很熟悉;有關同人文化的許多日文漢字詞語,也都傳得很廣。

  「同人」一詞原來也是中文,就是同伙、同仁的意思。《周易》第十三卦下離上乾101111,也叫「同人」。現在,我想廣義的說,所有從某事物衍生而來的作品,都可以算是它的同人作;所有共享某事物的人群,都可以算是它的同人。

  同人誌《錦城秋色草堂春》是三國的同人漫畫,在周刊連載的《火鳳燎原》也算;《三國志》和《三國演義》都是三國歷史的同人作,只是前者還有「同」《史記》《漢書》以來的史書傳統,後者還有「同」民間說書的文化。最大的事物就是宇宙,我們都是它的同人,我們的歷史文化是它的同人誌,各種文學藝術作品,就是這同人誌的同人誌及其同人誌。

  這裡所謂「同人之心」,「同」字可以作動詞也可以作形容詞;當形容詞,講的就是廣義的「同人」;當動詞,就是團結、連繫、一同人群。

  「同」有三種層次:平等交融的──我與他本來就是一夥;向上追的──我想要加入他那一夥;向下求的──我要將他攬進我這一夥。其對象,則可以是人,可以是情感、事物,也可以是道理、境界。我們看一首內涵豐富的詩歌,通常都能找到各層次、各方面的、有意無意的「同」與「不同」的用心。

  如前述〈送別〉,內容是一種普遍而詩化了的別離的情境,又有長亭、古道、芳草、柳、笛、夕陽、濁酒等許多古雅樸素的名物,這些都是作者和我們文化本色的流露,是自然的平等交融。又,我們聽它如何處理別離,「一瓢濁酒盡餘歡 今宵別夢寒」,這種仰望,這種修辭,這種豁達的諒解,都可以說是它在人情世故與美感境界的上追。此外,李叔同寫這首歌又有帶動全中國音樂教育的用意,這便是他的下求了。

  而推廣音樂教育,又是為的什麼?我們總能說是為國民素質、民族團結、文化存續,但正確答案應該更為根本,就是人對美善的嚮往,也就是「心同此理」的那個「理」。也是因為有著真、善、美的追求,文明才會偉大,人生才有意義。所以,即使你不認同、不瞭解中華文化,〈送別〉依然可以穿越你的反感或無知,而將那樣的美感、境界帶入心靈。這就是他超越政治而長在的神聖。

  然而,超越政治,並不代表音樂不包含政治或不應牽扯政治。音樂既有同人、同心、同理的性質與功用,政治就在其中。我們該做的不是排斥意識型態的干擾,而是確定主次尊卑,以那一個「理」為依歸。即:不強以自己的立場、觀念去凌駕音樂、定義真理,而要以謙卑的態度,透過音樂來完善自己的思維體系,使更接近真理。所有意圖掌握音樂以為己用的人物、團體,如果沒有遵守這個觀念,那就必定失敗,因為他違背了「理」,也就不可能得到長久的人心。

   請為我唱一首出塞曲
   用那遺忘了的古老言語
   請用美麗的顫音輕輕呼喚
   我心中的大好河山

   那只有長城外才有的景象
   誰說出塞曲的調子太悲涼
   如果你不愛聽 那是因為
   歌中沒有你的渴望  
               ──席慕蓉詩,李南華曲,蔡琴唱,〈出塞曲〉,1979

  「如果你不愛聽,那是因為歌中沒有你的渴望」,這真是道破了「同人之心」的關鍵,也點出了它潛在的尷尬。聽這類歌,三種可能的反應:一、感動認同;二、反感厭惡;三、沒有感覺。什麼人會反感呢?覺得它是在宣揚大中華意識,而不想與中國「同」的人。那它有嗎?或許作者原意很單純,但是唱它聽它宣傳它的人有這個意思,那就是了。最顯著的例子,就是侯德健〈龍的傳人〉。

  〈龍的傳人〉作於中美斷交後的1978年,原意即是激勵人心,其尚未出版時已廣泛傳唱,1980年由李建復演唱出版後,更被國民黨當局大力推崇、播送,這樣一來,歌曲給人的觀感自然就要變質了──而且,當時新聞局長宋楚瑜,在〈龍的傳人〉出版前還修改第三段歌詞要求唱片公司重錄,因侯德健堅拒才作罷。結果到了1983年,侯德健竟然「叛逃」到大陸了,力捧他的國民黨大失顏面,〈龍的傳人〉旋即被宣佈為禁歌,直到解嚴後百無禁忌了,這筆爛帳才不了了之。另一方面,1983年後〈龍的傳人〉在大陸也被官方大力推崇,馬上家喻戶曉;然而到1989年,侯德健又參加了天安門廣場的民主運動,翌年被中共驅逐出境。這時〈龍的傳人〉有沒有變敏感而被禁唱?或是過一段時間後,把這段尷尬淡化處理,仍作利用?待考。

  又一方面,台獨人士對〈龍的傳人〉即使不至於反感厭惡,聽來也必定不會太舒服的。就算他們對歌曲本身能拋開立場的歧異來聽,可有一大堆人持續不斷地要借題發揮來「同」他,這自然要遭致駁斥。然而,可以駁斥的還好,不能否認的──此曲歷史上實在存有的、堅強而能超越一時政治的中華民族意識──或許才是最令人不適的。當然,也會是讓具備大中華意識者最自豪的。

  但在一般喜歡聽這首歌、唱這首歌的人來言,〈龍的傳人〉有著他們的情感,這就夠了。就算這些都不去想,就把它當成一首還滿好聽好唱的歌也不錯。1991年我小學三年級時,老師就發了〈龍的傳人〉的簡譜教我們唱,什麼背景都沒說,也不藉它來宣講什麼民族主義愛國主義,我認為這是最正確的教法,讓歌曲自己說話,等孩子長大了各自去想,不想也無妨。

  我們看看〈龍的傳人〉的第三段歌詞和幾個同人版本。侯德健原版:

   百年前寧靜的一個夜 巨變前夕的深夜裡
   槍砲聲敲碎了寧靜夜 四面楚歌是姑息的劍
   多少年砲聲仍隆隆 多少年又是多少年
  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 永永遠遠地擦亮眼
  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 永永遠遠地擦亮眼

  「姑息的劍」原作「洋人的劍」,受到壓力才改成這有點不通的詞,但我覺得這點不通倒是改對了,留下一個疙瘩讓你去想,如果你強要解釋,轉幾個彎也能說得通──國家的病根不都是在姑息養奸嗎,這會便養成了劍指向京城了。如果改回原版,反而失之直白,也失去了有過歌曲審查制度的一段歷史。撇開這點,就整體看,作者從百年國難說起,要國人「擦亮眼」的用意昭然,鋪陳得也真好,真能感人。當然,「擦亮眼」,自立自強,未必是跟從政府。再看宋楚瑜版:

   百年來屈辱的一場夢 巨龍酣睡在深夜裡
   自強鐘敲醒了民族魂 臥薪嚐膽是雪恥的劍
   爭一時也要爭千秋 挑重擔才是龍的傳人
   巨龍巨龍你快夢醒 永永遠遠是東方的龍 
   傳人傳人你快長大 永永遠遠是龍的傳人

  這是宋局長1980年8月到成功嶺演講結尾時拿出來現眼的幾段。其詞意空泛、結構紊亂,聲韻也彆扭,這就沒什麼好談的了。它只能告訴我們:又是外行又只會從上對下要人跟他「同心」的嘗試,結果只能如此。

  上面兩個版本,和圍饒著它們的歷史糾葛,我都很能理解。然而,1998年,又有美國生長的王力宏的版本:

   多年前寧靜的一個夜 我們全家人到了紐約
   野火呀燒不盡在心間 每夜每天對家思念
   別人土地上我成長 長成以後是龍的傳人
  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 永永遠遠的擦亮眼

  憂患意識和歷史感淡了。侯德健、李建復一輩人的歌聲,是一種對民族精神的寄託與奉獻,但王力宏的編曲與唱法,卻似乎只是把這民族精神當成一種招牌來炫耀。我們單看這「海外華人版」的歌詞,沒有特別的韻味,雖說心間野火燒不盡,說每夜每天思念家,可是鋪陳不足,也就顯得有些矯情浮濫。雖然也說「長成以後是龍的傳人」,可是你「傳」到了什麼?只傳到了華人的名號,但內涵不見了。然後「擦亮眼」的訴求也就落空了──你為什麼要擦亮眼?

  如果我們再實際去聽──YouTube上就可以找到──王和侯、李的差異,感覺會更鮮明。王力宏把〈龍的傳人〉改成節奏藍調的曲風來唱,動不動來個轉音變調,中間又穿插了一段年輕男女從台灣來安家落戶的rap,好像很華麗時髦,然而我對他的感覺是:憤怒。他怎麼把〈龍的傳人〉傳成這樣了?他對原曲要說的、原曲所經歷過的那一切瞭解嗎?他完全沒管這些,只是把它拿來當一種「中國風」炫耀,對「中國」的紋理內涵,則甚至連皮毛都不及。這不是同心,只是一種裝熟。

  我聽了王的版本,覺得被污辱了:中國人不該是這個樣子的!可是他這樣了,而且還流行了一時,也有不少與我同輩的年輕人覺得好聽、不錯。這說明什麼?說明現在的人和以前不一樣了。當我這種人在崇古非今時,或許另外一夥人正在歡慶他們對傳統的輕鬆消費、勝利顛覆,或者完全不在乎這些。到2000年,歌壇更出現了一首從王力宏版衍生的「變種」:

   鏡子裡面的我實在很糟糕 胸前的排骨好像平交道
   被別人欺負說話又沒有人鳥 所以我決定去學跆拳道
   師傅說我的條件非常的好 辛苦了多年終於被他找到
   他教我畢生絕活二百招 就算是李小龍也打我不倒
   多年前寧靜的一個夜 我媽媽帶我來到紐約
   現在要回來出唱片 麻煩大家賞個臉
  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 永永遠遠的擦亮眼
   巨龍巨龍有近視眼 還是你已經瞎了眼
  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 永遠永遠給我擦亮眼
   巨龍巨龍你擦亮眼 一直一直給我擦亮眼
   ──新一點靈B-12
                     ──糯米團,〈跆拳道〉,2000

  完全是嬉戲胡鬧,對民族意識嬉戲胡鬧,把〈龍的傳人〉改編進來也是嬉戲胡鬧,最後還唱一句眼藥水廣告歌「新一點靈B-12」(對應「擦亮眼」)更是瞎搞到底。對他們來說,那些沉重的歷史情感好像通通不存在,〈龍的傳人〉也就是一首可以等閒視之、唱之、改之的老歌。

  這在還有天下國家之類傳統關懷的聽者看來是要搖頭的。但從另一個角度看,這樣的惡搞,是否也將〈龍的傳人〉及其民族主義從其歷史的爛污裡解放了出來?至少這個樂團告訴我們,現在他們關心的不是那些了。我在KTV曾幾次看同學點唱這首歌,如此笑鬧一番,我錯愕了一會才釋然:也就是輕鬆一下。雖然我不認同這樣的歌曲、這樣的輕鬆,但我們可以把它看成這一代人──至少有一部份──對上一代各種偉大情懷、沉重訴求的反動。

  這就是「同人之心」的角力:你同我我不同你,大同小異小同大異,圍繞著理念的分歧,繞了二十幾年,竟又從海外冒出一批不相關的變種,而這變種也是人,也有一夥人,一夥已和前人幾乎完全不同的人。

  你可以不相信他們那一類作品能真正流行,你可以說那些只是市場炒作出來的幻覺,可以說他們會紅只是因為這一代觀眾沒聽到原作的好處、不會比較,但這種否認無濟於事。

  你想把他們「同」回來嗎?那你得認識到困難,得多想想要怎麼才能真正感動他們,而不只是居高臨下地宣揚、批判──所有政府、道學家、正統派都是敗在這一點上。你不在乎這些,認為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嗎?那你的人生就太黯淡了。這個宇宙,這個民族,還是有許多高尚的道理和價值,是值得我們向上去追求、實踐的;而能在歷史與人心中留傳下來的,也就是那樣的精神之光。

    *    *    *


   思想起 祖先鹹心過台灣 不知台灣生做啥款
   思想起 海水絕深反成黑 在海山浮心漂心艱苦
   思想起 黑水要過幾層啊 心該定 碰到颱風攪大浪
   有的抬頭看天頂 有的啊 心想那神明
   思想起 神明保佑祖先來 海底千萬不要作風颱
   台灣後來好所在 經過三百年後人人知
   思想起 自到台灣來住起 石頭嚇大粒 樹啊嚇大枝
   一腳開墾來站起 小粒的 用指頭搬摳 血流復共血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──陳達(1905-1981),〈思想起〉


   在飯後,夜正年輕的夜晚的室外,幾把長凳,幾個搖著扇子的鄉人的圍攏之下,一把走天涯的月琴,就這麽就唱了,大概還不必講究琴的調音的。「咚咚咚咚咚咚咚」,琴聲有點蹣跚,幾乎沒有什麽太深奧的技術可言;如果你尖酸刻薄一點,你甚至可以說他就憑這兩手琴藝也竟可以到處招搖撞騙,隨時編編歌詞就這麽給他混了一輩子。

   「思啊,想啊,枝——」

   來了。大概絕不是那種會討好的嗓子。乾澀的聲音自錄音帶內冷冷的飆出來,劃破半個世紀以後依然的月空。那個「想」字後面的「啊」字滲雜了濃厚的鼻音,全世界除了這塊土地以外不會有其他任何地方有這樣的,鄉土的鼻音的唱法。「枝……」這一聲是個尾音,延長了好久。它在夜晚的空氣中劃出了一道幾乎是看不到那彎曲的弧線。隨著音的延長,這弧線竟變得越來越鋒利,甚至,淒厲。然後,它毫不留情的,像毫無任何阻力一般的,輕易的切割人你的心靈的肌肉。也不見血,但像把極精細的外科手術刀般,你知道它已深深切入,傳來那種很薄很薄的,深深的刺痛。

   陳達,來自這塊土地的,又被吞沒於這塊土地。我想,他可能連名字都是這塊土地取的。陳達,真正的傳奇。(羅大佑,《昨日遺書》)


  1967年,音樂家史惟亮和許常惠到民間采風時,發掘了恆春的陳達;1978年,林懷民的雲門舞集請陳達來台北為《薪傳》錄製間奏曲,老人在兩杯米酒之後,便即興地一唱唱了三小時,從唐山過台灣唱到蔣經國,最後以「台灣後來好所在,三百年後人人知」收尾,林懷民嘆為觀止。(林懷民,《飆舞》序言)

  〈思想起〉是真正的民謠。古代人是怎麼編歌唱歌的?原生的漢語歌謠的風韻,是什麼樣子?陳達給了我們典範。我想,在那關心著「尋根」的年代,陳達是被當作活化石在尊崇的。羅大佑說:「他是先民,留下的生命,這是我們身上沒有的。」然而,和〈龍的傳人〉同樣的問題:我們在聽陳達的時候,有聽出林懷民、羅大佑等聽到的感覺嗎?

  我沒有。一開始沒有,現在也很難說有。我是台北市中產階級國語家庭之子,本來離鄉土很遠;後來我開始關心民族文化、漢語詩歌,開始想去親近這些,而從名家的推崇中我知道了陳達很重要,於是我用心聽了。的確,我聽出了很多,很多匪夷所思的肌理紋路,極其實在,而和我聽慣的古典音樂、流行歌曲完全不同。我確認陳達是很重要的了。可是,我再怎麼聽,還是覺得距離很遠,很遠──我和他代表的文化,畢竟已不是一夥了。即使我認為他有著我要尋找的根源,我不能強迫自己的感性去附庸它。

  因此,對推崇陳達的諸君,我也不免懷疑,有幾人能真正吸收、轉化〈思想起〉的養份?或者只是人云亦云、有口無心地跟著推崇,以為自尊自炫的資本?

  但不論如何,陳達與〈思想起〉的存在,以及名家對他的重視,可以提醒我們,有著這麼一個不應被忽略的典範。不論樂壇在文辭、曲風、形象上再怎麼七十二變翻江倒海,「紅目達仔」陳達老人永遠超然其上,可予世代不滿流俗者瞻仰。

    *    *    *

  行文至此,我感覺有些寫不下去了。最主要的原因,我懷疑自己這樣的寫法,是否能感動人;我懷疑自己在寫作的過程中,是不是落入了什麼一意孤行的下乘誤區。

  這裡,且容我敘述一下原委。

  五月中,我在沛然的熱情驅使下,好容易寫完了〈千古相傳的基本心法〉一節,正待繼續,收到了研究所面試的通知。正事要緊,於是趕緊轉換狀態,好容易考完了,身心一時都鬆懈了下來,就暫且沒再繼續。

  也不知是六月還是七月才開始寫這一節,寫了兩三個開頭,都覺得不行;重新寫過,好容易談完了〈送別〉和〈龍的傳人〉,這時是八月。我原打算台、港、大陸地區各舉兩首有「同人之心」的歌曲來談,我選的是:

  陳達,〈思想起〉
  陳百潭詞曲,葉啟田原唱,〈愛拚才會贏〉
  黃霑詞,顧嘉煇詞,葉麗儀原唱,〈上海灘〉
  羅大佑,〈東方之珠〉
  崔健,〈一無所有〉
  張千一詞曲,李娜原唱,〈青藏高原〉

  這幾首歌,我知道我要怎麼談,我知道我會寫出哪些;我曾從中發現什麼、我想突顯什麼,我都滿清楚了,以致我竟缺乏了一些將之一口氣寫完的熱情。而且,看看我選的是些什麼?沒有一首情歌!那麼,也談談王菲的〈人間〉吧?──那也不是男女情歌。

  再看看我談〈龍的傳人〉,談到哪裡去了?歷史、族群、政治,我在幹嘛?有多少讀者會想看這些?有多少和「流行歌曲」相性較近的讀者會想看這些?

  八月底,在PTT的張懸板上,我和網友作了一些討論,然後我發現我的觀點不僅不能說服人,而且不能感動人。再回頭想想我這三節《流行詞話總論》的持論姿態,我發現勉強的地方太多了。我的野心太大,想要從哲學的高度把萬象都包羅進我的理論架構,然而我做得到嗎?即使我做到了,而我不能感動人,那也沒用。

  九月,我研究所開始上課了。在課堂上,我又有了許多新視野、新想法,以後也肯定還會有。那麼,又何必那麼急著要寫出什麼哲學性的總論?為什麼我會想要得到人家在學術上的肯定?這個執念應該是不必要的。

  再說,我寫了這一兩萬字,我這三節要表達的是什麼,大家應該也看得出來了;王國維、顧隨等前輩大師,幾十個字就頂我幾千字。我很想學他們把論點盡量寫得精簡,可是一展開就不免又是幾百字。

  現在,我想我原先的寫作策略是錯誤了。我不該把這總綱寫得那麼長,總綱應該只是先寫給我自己備忘的寥寥數語;對大家,我應該先寫技術性的、切實可用的一些原則。

  所以,我想,《總論》前三節就先寫到這裡;在遙遠的以後,我或許會把它全部重寫。接下來,我想先就漢語、漢字與詞曲的關係,嘗試作些入門指南,也就是談談怎麼寫中文歌詞。希望這一次,我會比較順利。

(2007.10.2於北京大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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