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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晚回到台東,退伍餐會,老大、主任、在營的幕僚和我們七個預官都去了,富岡活海產,坐了兩桌。沒有果汁,只有一箱台啤和高粱。

  喝了三、四杯台啤,我不喜歡喝啤酒,真的不喜歡,覺得不好喝又脹。勉強再乾半杯,然後走到主任面前:「報告主任,我今天狀況不太好,不能喝啤酒......」主任面露屎色,我馬上又說:

  「所以我要喝高粱。」

  眾讙。就倒了金門高粱。頭兩杯已經泡在冰塊裡很久,稀得很,口感也很順。我說:「上次辛副大高陞那晚,我就測試過自己的酒量,結果發現比大隊裡大多數幕僚都好--雖然還是不能跟那些原住民士官長比。--所以今天你們可以測試我的極限。」

  醉人壯語,大概就是這麼白爛吧。該敬的人都敬過,第三杯高粱,是剛從瓶裡倒到公杯的,還很純,這就有點厲害了。是時我已經有點暈眩,自知差不多了。我說:「--我想我已經差不多了,所以就喝到完為止吧!」

  醉人壯語,大概就是這麼白爛吧。

  再喝半杯,有點擋不住了,就停止,也沒人要我再喝。大隊的飲酒文化算是很溫和的。

  九點左右,本來我還要再去地區局找科員聊天(先前有約),不過看這狀況是不行了;本來我要搭十點的火車回台北,不過現在這狀況也不太適合了。到廁所外面打個電話給科員,再打給朋友,打完發現大家已經走了。下樓,只剩通官在門外,還有就是老大、副大在和一群署部、地區的官坐一桌。打了電話請大隊派車來載,大隊沒車,後來通官請老大的傳令開車來載我們兩個。

  十五分左右回到大隊,已經搖搖晃晃,只神智還能控制--我敢喝也是因為上次發現自己醉了還能控制,不致發瘋。他們在主任房間喝茶吃水果,進去打招呼坐下,喝一杯熱茶,舌頭已經麻麻的,第二杯時特地吹了吹,防止它太燙燙到已沒感覺的舌頭。

  做人、當兵,大概就是個意思;不管你能力到哪裡,意思到了,大家就會肯定。

  決定在大隊再睡一晚。回寢室,已經搬到我小寑的士官很識相並且夠意思地讓出床位,脫鞋和衣便臥,打電話給老媽說我明天才回去。

  睡到三點多醒來,就再睡不著了。喝了點水,現在下來上上網。還有點宿醉。我平常不喝酒,有飯局也不愛喝,這次是特例--雖然每個人特例開了以後往往就會逐漸變成通例,不過我還是要說,大家以後找我不要喝酒。

  其實這篇也不該寫的,一寫你們就知道我能喝了。上次我就如此與表現欲掙扎過,結果沒寫。為什麼現在寫了?因為要殺時間吧。而且,就文學上考量,酒國散文,我也終於能寫上一篇了(雖然之前也有一篇算不太上的:《玩世青春》的〈飲酒記〉,寫於高三,那篇我從頭到尾沒喝)。

  表現欲這東西很是祟人。有些人喝酒逞強,是不願漏氣,想證明自己很行;我喝酒,到不行就說不行了,也不會不承認身體、神智的控制力減弱,但我還是會想證明自己腦筋還靈光,所以那時講話倒比平常還清楚,一字一句都很講究,想好了才講。現在還寫了一篇這個。宿醉狀態,別人若寫文章會是怎麼樣?我仍會是一段一段,按標準作文格式來。

  所以我也不會是酒後能賦詩那種人。寫太多了,喝過酒毛病就是容易講太多,就此打住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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