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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
「此事是否值得被討論」,數十年前,就有人說,中文不應盲目模仿英文的被動句式,像什麼「值得被討論」「被認識」「被書寫」,其實「被」字通通可以不要,逕講「值得討論」即可。
過去我也同意這點,寫文章時能不用「被」就不用,除非是寫真正被動的事情,如被騙、被害、被打、被殺。至於「被認識」「被書寫」之類,我覺得也就是那種西化不良的文法之一,有時還會納悶,為什麼這個問題這麼明顯,也有不少人講過了,還是有好多人在用。
或許因為太多人在用了,且不只台灣,大陸的教科書、譯著、官樣文章與學術論文也是滿坑滿谷地習用著這種呆板的被動句式,所以就算有一百人天天講這個毛病,也很難把眾人的習慣改過來吧?這樣一想,我大概也只能堵爛地繼續自行其是下去吧。
然而,中國的發展總能出人意料。2008年,安徽阜陽斥巨資修建「白宮」一事被舉報,舉報者蹊蹺死亡,當局說是自殺;網友評論此事,發明了一個一針見血的新詞:「被自殺」。這個明顯完全違反常理的「被」字,便在極短時間內如燎原野火,火遍了大江南北,然後「被代表」、「被捐款」、「被失蹤」、「被自願」、「被就業」、「被開心」(一個叫開心網的社群網站會像病毒一樣主動沿著人脈把你搞進去)、「被小康」等等類詞也迅速出現,反映了當代中國大陸各種人、事、物被當權者強制定性、定調的荒謬情形;網路媒體也就此作了一個專題,就叫「被時代」。
此一「世說新語」,真是給了數十年來處境尷尬的漢語被動句式新活力──如上列種種,不正是後現代學者所謂「被書寫」的意之能指嗎?原本「被書寫」「被認識」只是泛泛的be written, be recognized,其隱含的主詞止是人群、你我,因此中文大可省去「被」字。但現在,「被時代」來了!「被書寫」自今而後,就有了微言大義,be written中間隱含了一個形容詞adequately,而如何才是be adequately written,就在霸權了!於是,「值得認識」與「值得被認識」也要有分別了:前者保留、中性,鼓勵人們各自去認識,後者則彷彿預設了某種立場,要人基於幕後那隻手蓋下來的「被」去認識。
就文字本身來看,「被」字從衣從皮,衣之以皮,就是包裝、覆蓋、遮蔽(這是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的一個關鍵詞),以之對譯英文的be,在涉及權力關係時,正是恰當不過;「被自殺」的橫空出世,更活生生地點明了此中關竅。我先前慎用、少用「被」,除了前輩作家的影響,也是為了迴避「被」字所含的定性、定調、遮蔽之義。我通常省略,或改用主動句式,或改用「為」,如「為人所津津樂道」突顯人的主體性,或「為我們所認識」,公開表明主詞,以示正大。題外話:「為我所用」和「被我所用」相比,後者似乎多了一層操弄的貶意,但細想起來,前者也沒有排除扭曲、操弄。你怎麼看?
再來個例句:「集體記憶如何建構」、「集體記憶如何被建構」。前句所問,當是群龍無首、自然發展的生態;後句就有人為干預的意味了。又:「開發案今天決定了」、「開發案今天被決定了」,前者通常是開發商說的,後者通常是反對者說的,以一「被」字影射各種片面、不正當。
或曰:如果寫文章的人只是沿著習慣,單純用be如何、be怎樣的意思,沒有「微言大義」的想法,則我以「被時代」的風氣作此新解,有無不當?答:或許。但首先「被」的主詞是誰、立場為何,就常是深值追問的關鍵;再者,「被自殺」系列新式被動詞語,已經在深厚的社會基礎上流行開來,現在稍敏感些的網友,看到「被」字都不免浮想聯翩、想入非非,而情實經常就在非非。換句話說,讀者的批判意識起來了!值此大好形勢,我們做學問、寫文章的人曷不跟進?
糾纏於中文應否照搬英文被動句法的時代過去了,現在是「被自殺」之類能指豐富的漢語自生被動句式,逐漸凌駕無深意的呆板西化被動句式的時代。抑有進者(furthermore),只要這個世道如此混亂下去,"be suicided"反攻英文、風行全球,亦未可知啊。是的,「被書寫」在我心中由黑翻紅了──讓我們歸功於「被自殺」這一系列黑色幽默的紅色文化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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